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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萍乡讯 王青、记者万炳全报道: 7月23日上午,记者从上栗县公安局获悉,上栗县两男子因在互联网微博上散布昌贵花炮厂“7·12”爆炸事故死亡多人的谣言,恶意扩大事故后果,扰乱社会秩序,受到治安拘留处罚。
7月12日凌晨5时50分许,上栗县昌贵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因该厂处于高温季节停产期间,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
7月18日,上栗县有关部门到县局报案称,近日有人在互联网微博上散布“7·12”事故死亡多人的谣言,恶意扩大事故后果,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上栗县的形象。接到报案后,上栗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在萍乡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大力协助下,经过上栗派出所、金山派出所、网监大队、国保大队、情报中队五个单位协作调查,确定系崔成生(男,23岁,金山镇百合村人、微博化名:“今生有你我足已”)、何久生(男,28岁,上栗镇金鸡村人,微博化名:“上栗县双喜礼仪庆典公司”)等人所为。
7月19日上午10时许,专案组分两路将崔某 、何某 两人依法传唤。经审查,两人对利用互联网微博恶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上栗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分别给予崔某 治安拘留三日,给予何某 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两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表示悔过。
对于发布谣言的另外3名网民,上栗县公安局已通过市公安局发函到相关网站,调取资料,待回函后再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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