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14时58分,杭后交警大队接到报案:陕坝镇丽景花庭小区门前路段有两个人躺在路上,像是被车撞了。交警赶到现场后,伤者已被送医院抢救,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不见踪影。“逃逸!”出警交警的脑海里立即闪现出两个字。出警交警马上向大队领导汇报,并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和摸排走访。
迷案寻踪
交警走访周边群众,调查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相关情况。可是,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是错误的,线索中断。于是,交警立即赶到医院,想从伤者那里了解情况。可伤者正在救治,一时无法问清,怎么办?这时,一个自称是伤者“陪护”的人进入民警的视线,原来他是受肇事者委托前来“陪护”伤者的。经再三询问,此人最终说出了肇事者的车牌号。随后,交警通过“警务通”查到了该车及车主的相关信息,要求车主立即投案自首。7月10日18时,王勇(化名)来到杭后交警大队,称自己是肇事者,是来投案自首的。按理说,此案应该告一段落,办案人员也该松一口气了。可是看到此人,交警的第一反应就是可疑!因为按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肇事者年龄在50岁以上,而此人仅33岁,首先体貌特征不符!再听王勇叙述肇事的经过,也与现场调查的情况大相径庭。可反复追问,王勇一口咬定就是自己开车撞的人。就在这时,医院传来消息,一名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大家的心情沉重起来,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必须查明真相,找出真凶!分管此案的杭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崔伟立即将情况向大队、市交管支队、杭后政法委汇报,建议对此案重新立案侦查。各部门领导分头行动,迅速组建“7·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抽调交警、刑警精干力量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上一页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