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半岛网7月23日消息 八成新的笔记本电脑送修七个月未取回,店家居然自作主张将其变卖,用来抵维修费,这让电脑主人小李很受伤。
去年,家住太清路的小李花4200元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由于使用不当,电脑出了一些故障。因特约维修店维修费太贵,小李便另找了一家维修店,谈妥维修费用1500元。之后,小李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出差无暇跟进维修事宜,也迟迟未去取回电脑,一拖就是半年多。
今年6月,小李突然想起电脑还在送修中,于是找到维修店要求取回电脑。然而店主的回答让他大跌眼镜,“你的电脑已经卖掉了。”原来电脑送修当月就修好了,但迟迟不见主人来取,维修店打了多次小李留下的电话,但都联系不上。于是4个月后,维修店就将电脑以无主财物论处,变卖用作抵维修费用。“没经过我的同意,怎么能变卖我的电脑呢?”小李要求维修店赔偿损失,但维修店认为他们已经履行了联系义务,是小李自己换了电话号码,导致联系不上,且事先未支付维修费,店方只好将电脑变卖折现,来挽回损失。最终双方僵持不下,小李将此事投诉到了宁夏路工商所。
宁夏路工商所接到小李的投诉后,对该起纠纷进行了调解。工作人员认为,小李未将电脑及时取回,也没有主动联系,时间长达7个月,存在一定责任。但维修店未经电脑所有者许可,也未登报公示,擅自将电脑做无主处理更有过错,而且维修店卖掉电脑,将电脑款占为己有,违背了商业道德。
最后经调解,小李支付原电脑维修费1500元;维修店为小李重新购买一台同型号八成新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作为赔偿,并为该电脑提供三包服务,由于店主的擅自变卖行为给小李带来不便,再补贴小李150元误工费。
半岛数字记者 刘冬荟 通讯员 王玉
[编辑: 董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