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史万森 张驰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9日起到10月底,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以信用评级为幌子非法敛财等行为的专项行动。
????据悉,开展信用评级的机构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必备条件:主体要合法;其经营内容要经工商部门核准,允许其开展信用评级;需要具备开展信用评级的资质。根据《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46号政府令,未授权或批准的任何组织或公民不得从事征信、授信、信用评价等活动。
????另据了解,根据《内蒙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招投标、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前信用评价的企业,均需要在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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