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聂莎摄影 陈浮
吴登光他们9个人已经在那间办公室睡了足足一个星期了。睡觉,是为了讨债。
吴登光是谁?是吴光辉他爹。
这间办公室位于加州百合园附近一栋老旧居民楼的1楼,主干道一侧有个长长的斜坡,上斜坡,再爬一小段梯坎,就是了。昨天下午,我们来到这间办公室,大门是半敞开的,进去,门厅里睡着一个人,睡在两把椅子上面,我们进去,睡觉的人也不起来,似乎睡着了。往屋里走,有4个人,两个年轻人,两个长者,他们并不说话,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这间办公室是一家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那两个年轻人,是公司的员工,有一个姓樊,是公司财务,樊先生说,“他们睡在这已经一星期了,从上周一开始到现在,搞得我们没办法办公,公司的人暂时都不来上班了,只有我们两个守着公司。”
“我们也不愿意守在这里,白天连着夜里,遭罪呀,但是,我们要把钱讨回来。”长者说。他就是吴登光,“我们一共9个人,从涪陵农村来的,上周一到的,一个星期了,这个公司的老板一直不现身,我们只好轮流守着,今天,另外6个人在小旅馆里,我们3个人在这里。”
吴登光说起了他的儿子吴光辉跟这家劳务公司的纠纷,是这样的——
2010年初,这家劳务公司从一个路桥建设公司承包了一个路桥工程的劳务,劳务公司又转包给了吴光辉,这三方,都签订了正规承包合同,而且三方对合同内的约定,都没有异议。但是,2011年底,工程完工后,却产生了一个合同外的经济纠纷,吴光辉找劳务公司补偿100万,原因是,“在做工程的过程中,因为上面来检查,我们不得不停工一段时间,这造成了一定损失;还有,我们刚进工地的时候,没有电,是我们自己买的设备发电,产生了费用;还有模版配件不足,我们自己买,自己运……反正,施工过程中,很多东西都跟合同约定的不一样,都是临时改的,劳务公司也口头同意。现在,我们一共多开支了100来万元。可是工程完工了,他们又不认账了。”
吴登光说的,劳务公司的樊先生也基本同意,樊先生说,“不是我们不认账,而是主承包方,就是跟我们签合同的那个路桥建设公司,他们只肯补偿我们二三十万,我们老板的意思是,主承包方补偿我们多少,我们就补偿吴光辉多少,但他们不同意,非要100万。”
吴登光说,“非要”这两个字,他坚决不同意,因为100万是实打实计算出来的。现在,钱要不回来,他只好替儿子吴光辉来讨债。他讨债的方法就是,喊了另外8个人来这个公司睡觉,睡椅子、打地铺,“我们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要打持久战,所以,是带着铺盖行李来的。我们这9个人,都是长期在工地上打工的,身体非常好,扛得住,不怕时间长。”
这9个讨债的人,年龄都差不多,吴登光71岁,其他人也都是70岁上下,他们都是在这个路桥工程上做工的,而且,都是一个村的人。讨债的这一个星期,他们天天下馆子吃饭,“吃得倒是很好,不能亏待自己”,除了吃饭,他们就在劳务公司守着,“我们已经决定了,这个劳务公司的老板一天不现身,我们就一天不走,直到他现身为止,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得要个说法。”
但是,樊先生说,“老板在云南出差,老板说了,合同约定的,我们都认账,合同没有约定的纠纷,可以走法律程序,在这里睡觉讨债,总归不是太好。”
(时报通66099999感谢张女士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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