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友自己制作的“徐州黑老大排行榜上”,他排名第七;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绰号“北京”;他自称在少林寺学过武术,强悍斗狠的作风,让他迅速“出名”;他有三条“财路”,几乎每一条劣迹都成为他收入的来源。
7月23日,以苏邦杰为首的1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被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判决“黑老大”苏邦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犯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余9人刑期为1年至7年8个月不等。
□通讯员 佟研 现代快报记者 邢志刚 文/摄
凶悍斗狠,他的成名之路
苏邦杰,43岁,绰号“北京”。1992年时他因为参与盗窃当地一家纺织厂,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值得一提的细节是,20年前担任该盗窃案庭审记录的书记员,现在已经是全省赫赫有名的“打黑除恶先进个人”,并成为此次苏邦杰涉黑案的主审法官。
1996年苏邦杰获得假释后回到乡里,凶悍之态一如从前。“有一天我路过孙庄村,看见有人拿着刀追砍村民,拿刀的是当地的一个‘能人’很能打,没人敢拉架,我上前去和他单挑,”苏邦杰回忆起自己的“成名战”时颇为得意,“他拿菜刀一刀从我嘴唇砍到胸口,我一拳就把他打倒了,当时很多老百姓都在那看,从那之后,我就出名了,当地的老百姓都知道我能打了。”此后,附近村镇常有一些年轻人来找他比试拳脚,都被他一一击败,“经过比武,我在当地打架更出名了,有一些小青年开始佩服我。”
2000年起苏邦杰周围聚集了一批无业青年、两劳释放人员,成为了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起点。直到苏邦杰被抓获,他同村的一名村干部回忆起这些年的遭遇仍然战战兢兢:“我们村叫黑璋村,但因为‘北京’一伙人行凶作恶,周围老百姓都把我们这叫‘黑风口’,路过我们村都要绕着走。”
强抢生意,到处收保护费
苏邦杰所在的黑璋村附近有一所煤矿,村里有6名村民投资做煤泥生意,收入不菲。原本经营运输生意的苏邦杰入行时间较晚,他第一次到矿上拉煤泥时就遭到了6名村民的排挤。第二天,苏邦杰就带着两车共十几个人去矿上寻找这6名村民斗殴,6人见势不妙纷纷逃走,只有村民李某一人被苏邦杰等人抓住。苏邦杰等人对李某刀砍棍砸,李某当场昏迷。在殴打过程中,李某的腿骨骨折,身上多处开放性骨折,头皮也被削下一块,险些性命不保。
从此以后,苏邦杰去矿场拉煤泥不仅不再有人阻拦,之前的经营者也纷纷退出,矿场的煤泥生意被苏邦杰垄断。“这是我挣到的第一桶金,一直干到了2005年,一年能挣五六十万,这些年我从中挣了几百万。”这些钱里的一部分被他用于维系黑社会组织的活动,如给成员发工资、年终福利,甚至购买衣物、组织旅游及平时的吃喝玩乐开销。
此后苏邦杰又利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行承包了村里200亩鱼塘,通过养殖老鳖,每年能有几十万的收入。苏邦杰的另外一项收入来源于收取保护费。最极端的一个例子是当地一个建筑商王健,他在证词中称,苏邦杰几年间以子虚乌有的入股、协调工程等借口从他处陆续索取了200余万元。通过插手讨债、买卖、拆迁等民间纠纷,为别人捧场,苏邦杰每年又有数十万的进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几乎每一条劣迹都成为他收入的来源。
危害一方,受到法律严惩
办案民警对苏邦杰的狡猾表示印象深刻:“由于怕受到牵连,他除了保留个别骨干成员外,手下的小弟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批,除此以外他还规定团伙成员打架时只能使用双截棍、木棍等,不准使用刀具,因为刀具属于管制器械,容易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苏邦杰收取保护费通常都不让手下插手,都是自己和受害人单线联系,现金交易,因而在多起案件中仅有被害人的陈述,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而成为孤证,无法被法院所认定。如王健陈述其被索要的“保护费”达200余万,而经检察机关公诉后法院查实的仅有40余万元。
铜山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以苏邦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秩序。除了上文所述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垄断了某煤矿的煤泥经营权和黑璋村鱼塘承包权外,苏邦杰还组织团伙成员殴打群众,帮助他人垄断某煤矿碳块经营权;纠集团伙进行斗殴,帮助他人争夺到某地水网改造工程等;数年来有组织地进行了共计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恶劣的社会影响。
铜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苏邦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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