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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马列军 曾涛)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就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意见,要求把尊重职工、依靠职工、为了职工、发展职工作为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其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
意见要求,依法推进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人大、政协要适时组织开展贯彻《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政府要把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纳入检查考核内容。
要在企事业单位党政工组织中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探索建立厂务公开年检公报、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建企业、建工会、建制度同步进行。
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效显著”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运行标准和工作程序,使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推动企事业单位从实际出发,把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总经理信箱、职工代表巡视、局域网、手机短信平台、微博等作为民主管理重要形式。
引导职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组织职工,依靠职工推动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让职工群众拥有更多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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