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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萧 广东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悬赏2万元征集制服设计方案。要求服装包括冬装、春秋装和夏装,均包括帽子和皮鞋。新化县城管局在解释此举的原因时称,缺少独有的制服,做了事情市民也不知道是城管所为。
为了有力证明征集新城管制服设计方案的必要性,新化县城管局相关人员解释道:“因为原来的制服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差不多,我们做了很多事,但市民不知道是城管做的!”新化县城管到底做了哪些事,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语气中可以推测,大概做的好事居多,否则也不会公开表示“做了很多事”。看来,城管做了好事是需要民众知道的,如此一来,设计新的制服似乎并不过分。只不过,新化县城管局的自话自说,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还得听听当地民众的意见。退一步说,即使城管为改善城市形象做了不少积极的工作,原本就是其分内之事,何必做了些好事就急于让老百姓知道呢?从这一点来看,征集城管制服方案似乎只是个噱头。
不可否认,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着装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只是作为县级执法机构是否有权擅自定制工作制服却存在争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12月下发的《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新化县城管局无疑也在规定之内,并无权擅自批准制服样式,如此征集个性“马甲”的做法,其合法性显然需要打一个问号。暂且抛开这些不谈,即便城管可以定制工作服,其与执法形式也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工作服不过是一件“马甲”,执法效果如何关键还得看实际行动,倘若城管的执法仍被诟病不断,身披再华丽的“马甲”也于事不补。
说到底,城管要着怎样的“马甲”才更像城管,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城管自身形象的改变,并不能通过一两件新奇马甲就能实现;相反,如果城管文明执法,尽心尽力为城市建设和民众服好务,那么民众的口碑就会成为最好的“马甲”———不仅装扮外表更褒奖内心,恐怕最高明的设计师也无从下手,悬赏征集方案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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