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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业务外包做法不值得肯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4日06:19  晶报 微博

   深圳共雇佣了3204名协管员,市城管局表示将规范城管业务外包方式

   有人大代表表示外包做法可理解但不该肯定

   晶报记者 郑毅 实习生 黄骋 邵芝慧

   深圳城管业务外包引发凶杀案,被捅死的协管员竟“涉黑”!事件余波未了,也震惊了市民。此前,深圳城管协管员,也曾被爆出“山寨车执法”等不良情况。协管员以及与其相关的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方式,究竟该如何得到有效监管,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有律师告诉晶报记者,涉及雇佣人员的街道,在筛选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应该有严格的标准。“若街道办未运用相应标准评估物业公司的诚信和合法性,则属于用人不当,说明当中的用人制度有漏洞。”

   近日,深圳市城管局公开对外表示,该部门将在调研基础上对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方式进行规范。一种曾被作为城市管理模式的多元化共治办法,为何一开始会备受业界推崇?晶报记者剖析曾经的“西乡模式”,梳理城管业务外包的曲折之路。

   声音

   省政协委员王巧云律师:

   街道办

   用人制度有漏洞

   王巧云律师认为,街道办将业务外包给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即有监管这些公司的义务。因此,街道在筛选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应该有严格的标准。“若街道办未运用相应标准评估物业公司的诚信和合法性,则属于用人不当,说明当中的用人制度有漏洞。”

   福田区人大代表童新:

   外包可理解

   但不该肯定

   福田区人大代表童新则表示,协管员外包的制度源于基层城市管理员巨大的工作压力。“综合执法权力从上层部门落实到基层城市管理员身上,使得基层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因此外包部分城管职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综合执法不是一般劳务工作,城管业务外包做法不值得肯定。权力部门应该在将职务下放基层时要明确,而且监管措施和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更不可当外部机构在滥用执法权力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历史回顾

   “西乡模式”曾向全市推广

   2008年,作为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典型,当时被称作“西乡模式”的多元化共治办法,备受推崇:为解决执法人员人手不足问题,从2007年9月开始,深圳以宝安西乡为成功试点,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并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这就是此后向全市推广的“西乡模式”。

   2008年2月,记者曾前往西乡街道实地走访,发现这里的城市管理,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小贩多、职业乞丐多、繁华路段乱摆卖多、乱张贴多、主要路段乱挂横幅多、立交桥下流浪露宿人员多等问题,可谓集城管脏乱差现象之“大全”,但的确是通过多元化共治,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引进社会力量,使城市管理市场化,政府部门在监管上的力度和措施最为让人关注。当时,西乡街道曾表示,运用GPS卫星定位巡查信息系统和卫星巡查轨迹记录功能等高科技手段,强化物业公司协管员巡查签到制度。此外,各巡查组巡查日记做到每宗案件都必须记录,每宗案件处理的时间、地点清晰,每宗案件处理的执法人员确定,每宗案件处理经过简要明了,每宗案件处理的罚没物品列全,使考核有依据,倒查有凭据,避免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和出工不出力的情形出现。

   西乡街道还专门成立了督察组,结合综合管理服务指挥平台的移动视频,传输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功能和对讲信息系统的录音录像功能,采取定点检查、路面巡视、社区座谈、访问群众等各种方式,对执法队员的巡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并将巡查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制定了量化标准,并建立了月度、季度、半年及年终考核制。

   如此全面的督查考核办法,为什么在推广到全市之后,就会出现了问题了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向社会购买服务,初衷的确很好,而监管制度在执行时,到底有没有认真施行?谁又来监管“监管者”?当出现了问题时,为了推责是不是很多人都假装不知道,不闻不问?“还有就是,很多街道招标物业公司,在外包城管业务时标准不一,围标或暗箱操作很难避免,这样,混进协管员队伍的人员,身份复杂,又无人把关——这么低的门槛,不出现问题才怪!”

   相关链接

   学沿海城市经验屡出问题

   郑州城管外包新政叫停

   河南郑州2010年开始执行“城管业务外包”新政,因为屡屡发生物业公司“以暴治民”问题,而在执行了一年半时间后被叫停。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张瑜介绍说,实行“城管外包”的初衷是探索建立高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也借鉴了外省市的先进经验,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下一步,郑州市城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绝不会再走“执法权外包”的老路:“当时是一个沿海的地方做得相当不错,想学习一下经验,刚开始效果很好,慢慢时间长了就出现了一些问题,物业公司的人员素质也很难控制。但是全国的城管体制一直都在探索阶段,没有哪个地方特别成熟,违法的肯定要叫停,总结经验吧。 ”

   现状剖析

   城管业务外包存在“三宗罪”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目前,深圳城管执法队伍正式在编人员缺口大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与此同时,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业务外包,共雇佣了3204名协管员。就城管外包问题,记者拟采访市城管有关部门。但相关负责人三缄其口。

   记者综合相关公开材料发现,有漏洞的城管业务外包,至少存在“三宗罪”。一位市民就此质疑:城管业务外包在深圳遍地开花,对购买服务,要求对方有什么资质、有什么标准都十分笼统模糊,是否为个别不法分子得以钻政府法律空子提供了便利之门?

   1

   人员:无培训就上岗

   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向媒体承认,市城管局的一项调研表明,不少协管员到公司后,仅接受简单培训就匆匆上岗,有的甚至缺乏基本的上岗培训,加之他们缺少像公务员纪律、法规方面的约束,最后导致部分协管员“保护违法行为”。

   2

   招标:竟以抽签产生

   据时任粤海街道办执法队大队长的冯雨向媒体承认,在街道办纪检、财物、执法队、办公室等不少于4个相关科室的监管下,城管外包业务招标,最后竟是以“抽签”方式选出。走访中记者发现,城管业务外包,也暴露出审查不严,监管不足等问题:两个相关部门,甚至无法拿出一个竞标公司的标准。

   市城管局的调研报告也承认,城管业务外包领域缺乏准入、退出和监督机制,管理部门对此类外包企业的资质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外包协议拟定过程不透明。

   这也意味着,城管外包业务,至今在全市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很多时候就是各街道自由裁量。

   3

   “执法”:成敲诈勒索手段

   此外,冯雨也表示,张某强黑社会团伙所属的物业公司,与街道办签署合同时,明确规定汇运丰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在辖区内巡逻,对乱摆卖进行劝解,劝解无效后,通知执法队员前来查处。员工属于协助城管工作,没有执法权。

   但记者从南山警方处了解到,从公布的案件结果看,这些本身就是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协管员,不仅越权执法,而且还利用自己的“执法权”大肆敲诈勒索,危害一方。

   对此,市城管调研中也提出,管理部门对协管员收受“保护费”“好处费”等行为,确有缺乏监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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