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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凌晨2时许,一辆泥头车在福田区海田路口,为避让一辆保时捷跑车而失控翻车。保时捷跑车驾驶员找人换装“顶包”,被警方识破后才交待自己驾车前有饮酒,且驾驶证已注销。目前,警方已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1.2万元。
肇事现场顶包被识破
本月20日凌晨2时许,粤BU055C号棕色保时捷跑车在福田区福华五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海田路口时,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该路口的赣CC1707号泥头车为避让保时捷跑车失控翻车,泥头车车头与保时捷跑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粤BU055C号车驾驶员及车上的一名女乘客当场弃车逃逸。当日3时许,一名叫陈某洋的男子来到事故现场声称他就是粤BU055C号车驾驶员。但经赣CC1707号车驾驶员杨某平指认,陈某洋并不是粤BU055C号车驾驶员,涉嫌“顶包”。
福田交警大队领导对该案件高度重视,大队长林伟明指示此案移交给事故中队侦办组办理,要求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此案,接到指示后,事故中队中队长罗宏伟负责督办此案。22日下午,侦办组民警在对陈某洋进行询问时,不断对他进行教育,陈某洋认识到自己错误,对为王某进行“顶包”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调查,粤BU055C号车车主为彭某朕,本月16日过户到王某名下,过户后车牌为粤B4485M。19日23时许,王某与刘某同其他朋友在福华五路的“晚装空间”酒吧喝酒,至次日2时许,王某同刘某离开酒吧上了粤BU055C号车,刘某坐在副驾驶位。王某驾车行驶至海田路口时与赣CC1707号泥头车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通知陈某洋来事故现场为他“顶包”。于是陈某洋赶到福华五路新城花园南门,穿上王某的衣服后,走到事故现场对事故处理民警说他是粤BU055C号车的驾驶员。
涉事3人均被拘留
因顶包者陈某洋、女乘客刘某在该案件处理过程中,均有提供假证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但陈某洋有坦白情节,警方对陈某洋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刘某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已于昨日送至福田区拘留所执行。
昨日上午10时,肇事司机王某来福田交警大队自首,对自己驾驶粤BU055C号车在福田区福华五路海田路口与赣CC1707号泥头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他交待,自己驾驶粤BU055C号车有饮酒行为,且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这才找人“顶包”。福田交警大队对王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1.2万元的处罚。
有市民指出,目前警方严打醉驾,但一些驾驶员利用逃逸、顶包等手段来逃避刑事处罚。因为酒精测试具有时效性,超过一定时间就无法检测出来,警方最多只能给予行政处罚,希望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能弥补这一漏洞。
晶报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刘明/文 赖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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