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瞿万勇、王锐、宋志彪)6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茅箭区法院圆桌式审判庭开庭,一起长达五年的工伤行政确认纠纷被成功调解。
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是十堰中院行政审判的一个创新举措,自6月18日起在全市法院推行。行政审判法官在“圆桌审判”时不着法袍、不使用法槌,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起围坐在圆形或椭圆形平台前,在宽松和缓的拉家常气氛中,完成协商解决或公正裁判行政争议,从而搭建起一个拉近距离、平等对话交流、协调化解矛盾的平台。
十堰中院院长张忠斌介绍,现实中各类“民告官”案件的诉讼主体存在实质不平等性,原告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处于弱势,打官司时对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较大;而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大多认为坐被告席有损“面子”和尊严,往往不愿意派人出庭应诉,尤其是行政首长出庭的更少。僵硬的坐堂问案式审理,双方对抗性强,矛盾容易激化。
“圆桌审判”在十堰法院推行以来,已累计协调化解各类行政纠纷30余起,受到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欢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