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我市从现在起开始全面开展竣工工程城建档案追缴工作。昨天记者从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获悉,本次追缴接收的重点范围包括桥梁、堤坝、隧道、管线、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银行、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宾馆酒店、大型办公楼和写字楼等公共建筑。普通工业和民用建筑拒绝移交涉及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技术资料和关键资料缺失,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建设工程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未能接收进入城建档案馆。为配合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维护公共安全,住建部门要求全面开展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此次追缴范围包括2000年以来已经竣工交付使用,但工程技术资料未向市、区县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记者 董振霞 编辑 崔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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