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记者24日从正在举行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2007至2011年,各级财政投入拉萨市文物保护的经费达4.15亿元人民币,当地众多文物古迹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据拉萨市文物局介绍,4亿多元的文物保护经费中,九成以上来自国家投入。
数据显示,西藏拉萨市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点934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一处三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点包括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