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猥亵老板未成年女儿,一名80后男青年于2012年7月3日被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来自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贺某,曾经是一名个体司机,给居住在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的一个老板何某开货运车辆。后该老板开了一个烧烤吧,贺某就留在何某的烧烤吧打工。2012年3月18日下午,闲的没事的贺某,将贺某的未成年女儿领到自己的宿舍玩。何某的女儿和这个叔叔也玩惯了,根本没有设防。没成想贺某竟以淫秽下流的方法对何某未成年的女儿进行猥亵。何某获悉后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2012年3月20日贺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依法逮捕。
由于贺某的亲属在案发后与被害方协商解决了民事赔偿事宜,并已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故法院酌情以被告人贺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贺某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目前贺某正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入监队接受集训。(文/张占胜 折磊 王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