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出台的《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设定专章,从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等5个方面,对推进公正司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一年后,记者深入三湘大地,通过与基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交流,现场观摩庭审、刑事和解,走访普通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的力量,揭开了司法公正“湖南经验”的秘密。(7月24日《法制日报》)
的确,近年来湖南司法公正建设可圈可点。
湖南司法公正建设思路对。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只有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方能营造湖南发展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争创科学发展的法治优势。湖南省委、省政府在这一思想指导下,2011年8月2日正式颁布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一方面为未来十年法治湖南建设做出整体规划,一方面又根据当前法治建设的实际对“十二五”时期法治湖南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体现了“坚持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的原则。在这一科学思路指引下,湖南法制建设风生水起,成绩斐然。
湖南司法公正建设力度大。从2008年《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发布,到《湖南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政府服务规定》面世,再到2011年《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颁布实施,三年时间出台四部规定纲要文件指导法治湖南建设,湖南推进司法公正之力度堪称世所仅有。尤其是“一包双联”(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中,仅在今年1至5月,包括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在内的湖南各级政法部门的4690名领导即接访群众73391人次,包案7409件,解决了一大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困难和问题,化解平息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
湖南司法公正建设落实好。法治的根本是要应用于实际,服务于社会。为切实落实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湖南大胆制定了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备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党政领导还公开承诺不对个案进行批示和干预。同时,机场欠债不还,他们对机场老总“限制出境”;国企欠债不还,他们强制拍卖其房屋土地;银行通风报信导致执行款转移,他们强令银行补足款项并让负责人具结悔过。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湖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积极、全面履行诉讼的职责和义务得到充分保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08年的7%提高到2011年的24.18%,公平正义得以进一步彰显。
湖南司法公正建设氛围浓。普及法律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司法公正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就曾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近年来,湖南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保障群众和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建立短信联络平台、开辟互联网监督专栏、开展检察开放日、“十佳人民警察”评选等各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司法公正建设氛围,扩展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从而使得检察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司法公正是一项长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领域、各个部门,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需要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才能立得住、走得远、硬的起来。但“湖南经验”证明,只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满怀为民之心,推进司法公正的道路也将是丰收之路。我们期待,在司法公正建设的漫漫长路上,湖南能够走得更远,在解决矛盾的同时,赢得更多的公信。
[稿源:红网]
[作者:杨荣飞]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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