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7月24日讯(通讯员 李古阳)在所辖的100户企业、北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建军、郴州市国税局副局长陈爱平以及纪委的领导和10名廉政监察员共同见证下,北湖区国税局与企业签订《共建税企和谐公约》。
《共建税企和谐公约》的主要内容为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应遵守的“十五个不准”、“十条禁令”、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的行为规范、廉洁从税的规范等共三大点十二条。关于纳税人办税涉税事项,应遵守的规定,重点依法纳税,不向税务人员送钱、送物、送好处等四大点九条。
在签约会上,北湖区国税局局长李中宝代表区局全体税务人员,进行了《共建税企业和谐公约》的承诺;两位纳税人代表在会上承诺依法纳税,做到公约上纳税人应遵守的事项。
北湖区国税局还将与所辖的1000多户企业纳税人签订《共建税企和谐公约》,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与纳税人共筑廉洁从税的长城,促进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稿源:红网]
[作者:李古阳]
[编辑: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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