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银川7月24日电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赵作海身陷传销案已经结案,主犯孟智勇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赵作海“入股”的17万余元资金并未查获。
贺兰县人民法院23日通报了五起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赵作海去年身陷的传销案也在其中。据贺兰县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2010年开始,这一案件的主犯即赵作海的上线孟智勇就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人力资源项目”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共发展了30余人加入传销体系。赵作海在冤案得雪并获得国家赔偿后不久,就经人介绍加入了这一传销组织。先后两次将17万余元投入传销组织,用于购买“份额”。后经当地公安机关解救,赵作海才脱离传销组织。
法院介绍,孟智勇在传销组织中的个人层级已经达到3级以上,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但是案件在侦办中并未查获涉案资金,因此传销非法所得无法追缴、退赔。
赵作海,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