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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王冬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要求,进一步整顿矿用安标产品生产秩序,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井下,对255家生产企业的1476个矿用安标产品分别给予撤销、暂停、注销其安全标志。被撤销、暂停、注销的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12.7%
1月至6月,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共对2007家企业生产的矿用安标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对浙江省温州市、山西省太原市等地区的矿灯、自救器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多数生产企业和产品符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产品安全性能和质量控制比较好,产品检验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中,1752家生产企业基本合格,检查合格率为87.3%;有177家生产企业在生产条件、安全标志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违规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暂停、撤销;另有78家生产企业的462个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注销。
通报指出,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个别企业片面追逐经济利益,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淡薄,质量把关不严;二是一些生产企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三是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矿用安标标识的管理不够严格,使用不够规范;四是生产企业在技术装备、人员配备、管理能力等方面水平参差不齐,产品安全性能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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