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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视野》节目涉嫌抄袭图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5日02:59  新京报 微博

  原标题:《凤凰大视野》节目涉嫌抄袭图书

  新京报讯 (记者张弘)著作被凤凰卫视的电视节目抄袭,作者要求道歉却无回音。近日,媒体人、青年学者陈远在微博指责“凤凰大视野”节目“司徒雷登在华五十年”抄袭其书作《消逝的燕京》,要求电视台道歉无果。

  陈远7月19日13时40分发布的微博称,“凤凰大视野”最近播出的“知是故人来:司徒雷登在华五十年”,其线索和叙述基本都是按照自己著作《消逝的燕京》而来。次日,该片主创人员找到陈远,称节目为自己所在的外包公司制作,并承认工作上存在疏忽,愿意联系凤凰卫视,在凤凰大视野节目作出声明。鉴于该外包公司负责人的诚恳态度,陈远与其达成谅解。

  由于凤凰卫视及“凤凰大视野”节目组均无回应,有媒体采访凤凰卫视也无任何结果。陈远21日再次在微博和博客发文,要求凤凰卫视明确答复和回应。包括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泓,学者雷颐等人在内的博友纷纷发表评论,支持陈远维权。7月21日23时46分,凤凰卫视中文台助理台长、专题部总监黄海波在微博上称:“正在确认事情原委,错了的我们一定会道歉,没有的也请您息怒海涵。”四分钟后,陈远回复称,“不存在息怒,您只要看我的微博就可以看出我一直对贵台心存善意,期待答复。”22日零点10分,黄海波再发微博称,“坚持原创,尊重创作,方可立足!”

  但是,截至昨天下午6点,陈远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本报记者在黄海波的微博两次评论,希望获知凤凰卫视的确认结果,但均无回应。陈远表示,自己要的不是赔偿,而是一个道歉。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称陈远可委托律师发函维权,“即使凤凰卫视和制作公司签有协议,出现侵权由制作公司承担所有责任,只要制作公司确实侵犯了陈远的著作权,那么凤凰卫视也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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