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学校办学情况如何?教育经费如何使用?教育质量如何?群众举报如何落实?7月24日,太原市政府启动督学责任区试点工作,并聘任特约督学和兼职督学128人,全面监督太原及所属县(市)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办学行为。
督学责任区由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所辖行政区划及学校分布设立并负责管理。共划分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民办普通中学、中职教育五大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负责督导的学校数量一般为10所。市级督学责任区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和市直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随访督导,指导、巡视县(市、区)级督学责任区工作;县(市、区)级督学责任区负责直管初中、小学、幼儿园和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随访督导。
128名督学是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选拔出来的,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学生家长等。督学责任区对所辖学校可进行随访督导,督导的内容包括: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情况;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情况;维护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情况;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同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督导意见落实情况等。
督学采取明察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并对责任区学校表彰奖励、干部任用、教职工职称评聘及工作续聘等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市级责任区督学可按规定程序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直接约谈学校负责人。
太原市政府要求,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启动后,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划分和基础建设,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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