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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享受小微企业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3年总共减免1.2万元。 ”昨天,合肥市某机械修配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算上发票工本费免交,我们确实感受到减负不小。 ”
据了解,从2011年12月1日起,合肥市最大幅度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从5000元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从100元调整为500元。仅此一项调整,截至今年6月底,该市共有3.9万个体经营户免缴增值税,免税总额超过4500万元。同时,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仅去年一年该市小微企业共减负3200万元。
合肥市国税局征管处处长宋立东说,目前纳入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人共计11.49万户,约有四成纳税人受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预计今年优惠达1.3亿元。“这相当于毛利润增加了20%。 ” (朱广德 李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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