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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4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和全省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针对当前我省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建议,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研究制定各级政府农业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内容,激励和提高各级政府抓好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依法兴农,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要把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与农业发展的全过程。根据农村特点,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宣传《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有机结合,努力营造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良好氛围。
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农业法》相关规定,依法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使公共财政用于农业、惠及农民;要强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发挥各部门、各渠道、各项目涉农资金整合的叠加效应;要形成多元化农业投入新格局,完善农业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大力培育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民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服务。
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各级政府要切实把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耕地红线;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杜绝土地闲置浪费现象,认真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土地调整问题;要着力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严查违法用地行为,切实维护耕地保护管理秩序。
创新驱动,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各级政府要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提高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保障水平,建议设立“省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要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的投入,创新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体制机制,把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农业科研、服务组织有机衔接,解决好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意见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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