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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商人林春平等涉嫌虚开数亿元增值税发票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面是各地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相关案件屡屡被曝光;一面是发票违法信息满天飞,发票的巨大需求不言而喻。从逃税到偷税、再到骗税,发票违法犯罪不仅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等新特点,屡禁不止的态势仍未得到根本改观。
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通报,2011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件,查获各类非法发票3.5亿余份,打掉作案团伙400个,捣毁发票犯罪窝点47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36名。同时,查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不断深入,2011年,全国共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万余户,查补税收收入71亿余元;在对重点企业及行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使用违规发票217万余份,涉及金额265亿余元,查补税收收入25亿余元。
然而,来自最高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法院受理发票案件2052件,相比2010年的2768件有较大下降,但与2009年的1678件相比,上升了22%,数量仍在高位运行。
高压之下,发票违法犯罪为何仍屡禁不止?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我国实现“以票管税、凭证报销”的财税管理制度,发票承载功能过多,由此形成了需求巨大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而发票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等相关制度的不尽完善,使得虚假发票无法得到有效监控。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非纳税单位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这些单位难以在内部形成有效的虚假发票防范机制,一些行政、事业、社团等单位存在利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为单位和个人牟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
相比制售伪钞,无论技术手段、量刑标准等,制售假发票所付出的代价都要低得多,但给经济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类似的。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一方面要从深层次加以遏制,另一方面也要对打击手段进行创新。
最高检察院侦查监督厅相关人士介绍,去年《刑法修正案》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发票两种行为纳为《刑法》规范,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这对保证准确、有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结合部长和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将对相关部门和高校的发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同时,继续将查处虚假发票问题作为其他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 ”国家审计署法规司相关人士说。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除了集中整治、加强检查、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等之外,还将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同打击职务犯罪相结合,对涉及职务犯罪的,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者的相关责任。(何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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