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还3万”还是“一早还3万”?这借条写得诡异
借钱12万多给朋友买车,结果为借条的事闹到法庭上讨债,朋友之间扯到钱就伤不起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李淼)一张皱巴巴的借条有些泛黄,不大的纸张上写明有12.8万元借款。昨天,渝中区法院民庭内,坐在原告席上的文丽(化名)并不认可这张借条。借钱如高山射箭,收钱如海底捞月,朋友间为钱扯到了法庭上。
借钱12万多买车
昨天上午,被告陈军(化名)没有到庭,只来了一位女代理律师。文丽坐在原告席,还没开庭就询问陈军的去向。“他没回来,那把他的车卖了还钱噻。”文丽小声埋怨道。
文丽和陈军是朋友,2月25日陈军找她借了128770元买车。文丽出示了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那是陈军4月28日出具的。文丽拿到这张借条后的第6天,便到法院将陈军告了。为何急着起诉?文丽说,“借钱是2月份,我们早就口头约定一个月后还钱。陈军一拖再拖,借条也不愿意写,我就根本不信任他了。”4月28日当天,陈军终于同意写借条,双方在茶楼见面后,一张旧便签纸写的借条便生成了。
双方都愿意调解
“借条上明确写着一年还3万,第一批款在9月30日前还清。”被告代理人对借款金额没有异议,问目前还款期还没有到,为什么急着要钱?因为借条最后一段话写道:“一年还3万,9月30日前还完。”
对此,双方各有说辞。9月30日前还完,到底是还完所有借款,还是还完这3万元呢?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借条上清楚表明,一年还3万,在今年9月30日前还完第一个3万,然后明年12月31日前还第二个3万,以此类推,“被告并不是想赖账。”
“一年还3万?这分明是陈军自己后来加上去的!”文丽气得手握成爪状,一边说一边挥着双手。文丽说,陈军写完借条后,又把借条抓过去补了一行字。“我都没有仔细看,粗瞄了一眼,看见写的是‘一早还3万’什么的。”文丽说,陈军也说了最初先还3万元,剩余的钱在今年9月30日前还清。
“我看这字就像个‘早’字,怎么会是‘年’字?”文丽小声咕哝着说,“这借条只是单方面意思的表示。他借钱两个月后,才写这张借条,他就是存心想耍赖。”文丽坐在代理律师身边,皱着眉头说当时正是因为是朋友,才没有考虑到打借条的事。
借钱时好说,提到还钱就不亲热了,这到底是朋友存心耍赖,还是信任危机呢?经法官审理,昨天双方都愿意庭下调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