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后无须再回原籍补办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颖)昨天起,除港澳台地区之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公民的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丢失后,当事人无须再去原籍补办。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实现了在线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
婚姻登记信息是一项重要的个人信息,在贷款、子女就学等方面都会用到。联网后,流动人口就可以就近查询婚姻登记信息,而不用再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还将继续推动开展网络预约登记服务,当事人可以在网上提前预约办理登记的日期及时段,登记当天,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预约单及预约号调取预约信息,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登记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宣告结束了手工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全面实现婚姻登记工作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管理。同时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四种情况下可查婚姻登记信息
●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 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 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