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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检轩 蔡勃 梅立民
●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检调对接案件时邀请内外部监督力量共同参与,通过增强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江苏:常州市检察院】
【定格】检察官发现章某头部有明显的新疤痕,经询问发现,伤口为徐某持铁铲追打所伤
“大家好,我是常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今天来现场对钟楼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调解案件进行监督。”6月18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时,邀请常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嫌疑人所属企业负责人、被害人家属等共同参与现场会议,努力打消当事人的疑虑,促成了双方和解。
“一些群众对检调对接工作不信任,部分被害人认为我们希望双方调解是因为检察院暗中收了好处。”经过调研,常州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办公室发现,基层干警在办理调解案件时,往往会遭遇案件当事人的信任危机。为此,该院要求在办理检调对接案件时力争邀请内外部监督力量共同参与,以此增强检调对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虽然我是被告人,但我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我心服口服!”6月初,钟楼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就一起因房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对肇事双方进行了回访。虽然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最终都被检察院起诉,但他们仍对该案的处理表示认可。
原来,在提审犯罪嫌疑人章某时,检察官发现他头部有明显的新疤痕,经询问发现,伤口为双方起冲突后对方持铁铲追打所伤,检察官立即察觉到该案的被害方徐某有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
虽然徐某是被害一方,但检方还是随即发函公安机关要求对章某头部伤情进行法医鉴定。经鉴定章某所受之伤已构成轻伤,为此钟楼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要求对该案的被害方徐某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为增强该案信服力,钟楼区检察院邀请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了对案件的监督。今年3月2日,钟楼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认定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宣判后徐某没有上诉。
今年6月,常州市检察院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听取检调对接相关工作汇报后,常州市人大代表唐俊杰评价说:“检察机关办理检调对接案件的同时,坚持强化自身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检调对接工作的公信力,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今年1月至5月,常州市检调对接部门共受理案件271件,调处成功262件,调解成功率达96.7%。
(通讯员常检轩 蔡勃 梅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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