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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许岳华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2011年以来我院充分整合资源,提出了“1+X”社区矫正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监督机制,即以社区矫正检察办公室为核心,充分调动检务工作站、乡镇检察室、驻派出所检察官联络员、检察官“一对一”联络点等实现信息汇总、统筹调度。“1+X”机制运转一年多来,已发现各类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情况85件108人,督促收监5件5人,纠正违法26起,发出检察建议59件,有效遏制了脱管漏管。
动态管理,变坐等线索为主动出击。针对监外执行信息不畅的状况,我院注重提升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对全区监外执行工作实行动态监督。各检务工作站、乡镇检察室负责人定期走访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村委社区,查阅有关台账,了解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在社会上服刑对象的情况,填写《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情况反馈表》。社区矫正检察办公室则配备专职监检员,将监外执行罪犯的信息汇总登记,建立监外执行监督档案,并对其进行分析研判、定期更新、动态管理。
三看二查,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矫治。基层司法所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个别司法所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导致矫正人员脱漏管现象严重。为此,我院对监外执行的入矫和解矫两个环节,通过“三看二查”重点进行监督。对入矫工作,一看法律文书是否迟到或未到,二看司法所是否办理入矫手续,三看是否有文书到了矫正对象未报到的情况;对解矫工作,一查有没有按时进行,二查有没有公开进行宣告。通过“三看二查”,今年5月我院一举发现6名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时报到,处于脱管状态,并通知司法局立即纠正。
见面跟踪,变无序执法为规范划一。“1+X”机制,从发现线索到跟踪监督,都有了一套操作性强的程序。一是“三个必须见面”:必须与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台账、法律文书见面,查阅原始台账,发现问题;必须与重点监外执行人员及其亲属见面,特别是对于因涉及毒品、赌博犯罪被判处缓刑的,鉴于此类罪犯再犯率高的特点,建立谈话制度;必须与具体落实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的工作人员见面,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监督。二是“四个跟踪监督”:跟踪监督监外执行人员执行地的司法部门,在社区矫正检察办公室发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后,是否依法出具书面评定意见;跟踪监督公安机关是否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跟踪监督法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后,是否组成合议庭审理,依法作出裁定;跟踪监督公安机关对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的罪犯,是否依法及时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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