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小区游泳池安全
7岁女童彤彤(化名)在省城一小区泳池内不幸溺亡(本报昨日报道),让人感到惋惜,也给小区游泳场馆的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合肥的小区游泳池安全吗?万一发生溺水事故,是否具备救援条件?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昨天进行了探访,合肥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杨云也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题一
小区泳池对外经营安全吗?
——只要小区的游泳健身场所规范经营,体育、工商部门是鼓励小区的游泳场馆向市民开放的。
向先生是游泳爱好者,家住蜀山区某高档小区。两年前,他正是看中了该小区有游泳池,才决定在此买房。然而本月初,小区游泳池在投入使用时,经营者却打出了广告,这让向先生很不理解。“游泳池是供小区居民使用的,对外营业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万一有不法之徒进入泳池怎么办?”记者探访合肥市多个小区发现,这些小区的泳池大多对外营业,很多居民对此感到担心。
合肥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杨云认为,只要小区的游泳健身场所规范经营,体育、工商部门是鼓励小区的游泳场馆向市民开放的。而有律师认为,游泳池作为小区配套设施,主要为本小区提供服务,应以满足业主消费为前提。
游泳是消暑的好方法,可同时也要重视泳池安全问题。 (资料图片)
在部分泳池边,记者看到张贴着“禁止传染病、皮肤病患者进入泳池”的标牌,但这些泳池真正做到这一点了吗?对此,杨云坦言实行起来不太方便。“比如游泳者在进入泳池之前,需要到有资质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并拿到体检合格证方能进入泳池,但这样的要求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有困难。”杨云说,前几年,为防止传染疾病患者进入泳池,合肥对一些游泳场馆也进行了检查,但这几年该项检查已经取消了。“国家对这方面并没有强制标准,实际操作很不容易。”
另据了解,7月9日~20日,合肥市相关部门曾对游泳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进行检查。“经过初步摸排,合肥市大多数游泳场馆的水质等卫生状况达标,总体水质不错。”杨云说,除此之外,卫生、体育等部门曾不定期对小区游泳池进行突击检查和抽查,总体状况良好。
???问题二
如何防止传染病患者下水?
——国家对这方面并没有强制标准,实际操作很不容易。
???问题三
对泳池救生员有什么要求?
——当救生员,技能、身体素质必须过关,而且还要接受专业培训。各游泳场馆救生员必须持资格证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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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征集
泳池有问题请您说出来
陈先生是合肥市瑶海区一小区的业主,最近天气炎热,便准备去小区的泳池享受清凉,可走到门口却发现多了一个牌子:成人15元/次,儿童12元/次。“去年还是免费的,今年怎么开始收费了?”陈先生很疑惑。“去年免费让大家游,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小区物业经理金先生解释说,今年大部分业主都已入住,收费所得全部用于泳池的日常运转,包括日常换水和员工工资,“如果不这样,物业是要倒贴钱的。”
您所在小区的泳池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吗?欢迎您拨打本报962000热线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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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踪
事发游泳馆被停业整顿
昨天下午,记者从包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事发当晚,辖区相关部门已赶到彤彤溺亡的泳池调查,事发游泳馆已被停业整顿。
据该局监察大队长郭醒国介绍,前天晚上,彤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其家人向警方报案。随后,辖区警方、安监和街道等多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赶到现场调查。“当天晚上,我们已经责令游泳馆停业整顿。”郭醒国说,彤彤溺水的原因正在调查中。
本报见习记者朱庆玲杨俊本报记者许佳胡广
前天下午,记者在一小区探访时发现,该小区泳池救生员竟由大学生兼职。然而根据相关规定,水面面积在250㎡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加1名固定水上救生员,且救生员必须持证上岗。
“当救生员,技能、身体素质必须过关,而且还要接受专业培训。”杨云说,国家体育总局授权安徽省体育局进行培训,各游泳场馆救生员必须持资格证书上岗。杨云坦言,合肥少数游泳场馆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救生员,甚至聘用放暑假的大学生担任救生员,这都是不合法、不负责任的行为,一旦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主体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救生员有资质,才能把意外情况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