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被判缓刑的钱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既不进行思想汇报,也不参加公益劳动,甚至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回外省老家过年去了。如此散漫的行为,令钱某成了南京市社区监督服刑人员收监第一人。
2011年7月,钱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自2011年7月26日起至2013年7月25日止。法院判决后,钱某迟迟不到司法所报到,后经司法所多次电话通知,钱某才于2011年9月6日到司法所办理了入矫手续。从今年1月份起,罪犯钱某干脆既不参加公益劳动,也不进行思想汇报,且不请假外出,回外省老家过春节去了。
鉴于钱某的表现,建邺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向建邺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罪犯钱某缓刑的检察建议。2012年4月5日,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不服从监管的罪犯钱某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的裁定。裁定下达后,罪犯钱某一直潜逃在外,拒不归案。后经区公、检、法、司多次联手,于2012年6月6日终将钱某成功抓捕归案。陈菲 盛蕾 张金萍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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