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韩宇浩) "我们老百姓维权咋这么难,我们给老板打工受伤,结果想要误工费都要不到。"从15楼坠下幸运生还的打工女汪敏日前找到记者,希望帮忙要回她因工受伤的误工费。
今年37岁的汪敏是贵州省遵义人,三年前,她和丈夫来沈阳打工,在建筑工地做木工。今年三月份,她随丈夫到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二建")富海同盛项目部二包队工地打工。5月15日,在拆卸电梯井内的模板时,脚手架突然坍塌,汪敏随着脚手架一起从15楼坠下。随后,119赶到现场将其救出。幸运的是,由于电梯井每层之间的木板起到了缓冲作用,汪敏只锁骨、右手臂等处骨折,全身擦伤,保住了生命。同时和她一起掉下来的还有她的干儿子冯林波。随后二人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月23日,汪敏出院,但二包队的老板滕志富只支付了医药费,却没有支付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等费用,冯林波的情况也是如此。"我们找到老板,老板当时承诺,让我们把费用先记下来,到时候给我们报销。"汪敏说,没想到的是,直到丈夫出事,老板也没给她报销其它费用。
6月16日,汪敏的丈夫冯宗理也在这个工地,被从高空坠落的钢管砸断左脚小指,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时,老板也仅支付了医药费。
汪敏随后找老板协商,要求老板支付她和丈夫的护理费、生活费、医药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老板只答应给5000元,而且拒绝了汪敏丈夫的7万元工伤赔偿的要求。"汪敏气愤的说:"老板还说我丈夫的伤他不能管,说我丈夫受伤是自己不小心。"
协商无果,7月7号,汪敏来到于洪区安全检查站,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案子已经结案,不予处理。之后,她又找到沈阳市于洪区于洪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科、沈阳市于洪区法律援助中心、沈阳市维权中心,均被告知此事件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不知道该如何讨要误工费的汪敏找到了省信访局,经过省信访局的协商,滕志富表示,愿意支付汪敏、冯林波额外费用每人八千元,支付冯宗理工伤补偿两万四千元,但因为汪敏等人并没有与金帝二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能对冯宗理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记者尝试向二包队老板滕志富了解情况,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未能接通。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韩吉。
韩吉表示,冯宗理的情况已经构成了工伤,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由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他本人就可以自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提醒,农民工在遭遇此类问题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