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高鑫)今天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通报一起该院提起公诉的包工头利用农民工“讨薪”实施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张某和王某涉嫌虚增工人数量并虚报工时,利用大量农民工向施工方恶意“讨薪”50余万,被检方以敲诈勒索罪公诉至法院。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1年5月间,张某与北京朝阳区某工地签订合同。按工地方面要求,由张某组织十余名工人给工地建筑物内墙进行粉刷。施工开始后,张某伙同他人,不断对工人进行轮换。至5月13日,工地方面发现工人流动性过大、工程质量差,要求对方停工。
此时,张某纠集王某等所有在工地短暂工作过的务工人员,甚至从未在工地工作的人员共100余人,到工地闹事、围堵施工现场,并提供虚假的工人人数和共识考勤记录,以讨薪为名向工地方勒索钱财。
由于工地方对工人管理不规范,没有对工人人数和考勤进行登记管理,张某等人提出讨薪数额后,工地方没有相应证据进行反驳,最终迫于压力给付工资款16万余元。经查,张某等主要组织者将勒索的大部分钱款瓜分。
同年8月,王某和张某再次以相似手段在石景山区某建筑工地实施敲诈。8月28日,王某利用工头身份从工地支取5000元工人生活费后借故离开,张某等人遂在工人中散步谣言称工头卷款潜逃,并再次组织100余名工人围堵工地,以虚假考勤记录,强行索要工资款45万余元。
次日,工地方在强行驱散讨薪工人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事件,部分人员受伤。公安机关在调查处理此事过程中,发现了张某和王某等人的涉嫌敲诈勒索行为,遂将其抓获。
检察院起诉称,张某、王某伙同他人勒索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