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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星辉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张雨绮和星辉公司合同解除案,不断向外散布各种消息,先说星辉胜诉,后又说星辉要再次起诉。先后矛盾的说法引发媒体极大关注。而张雨绮方面则对此一直没有任何答复。24日,张雨绮的律师才通过电话予以答复。
张律师说:张雨绮与星辉公司解除合同案,已经由上海长宁区法院于2012年6月21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张雨绮与星辉公司之间合同解除成立,判由张雨绮赔付星辉公司300万元港币。张雨绮尊重并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并准备对星辉公司赔付,一直没有回应媒体,是在等星辉方面对判决的答复。而“再次上诉”是星辉方面散布的,纯属子虚乌有的谎话。凤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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