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暴雨的天灾面前,有人体现出了高尚的道德,但也有人不那么高尚。比如,一些出租车司机趁机涨价;又比如,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依然如故。
或许有人会说,出租车涨价总好过没有车吧。你看,如果不允许的哥们涨点钱,那么他们就干脆不出车了,乘客岂不更倒霉?就像旅游旺季景区酒店都涨价一样,有的连景点门票都分旺季淡季,这不过是市场行为嘛。此话貌似有理,但不对。市场行为中固然有旺季涨价一说,但前提是消费者存在选择权。你可以去,也可以觉得贵不去。但出租车趁机涨价就不存在乘客的选择权问题——乘客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刀架在脖子上,请问能选择吗?所以这种行为是要被禁止的,因为它从法理和人情上都说不通。然而,这也不能全怪的哥。在雪天雨天出车,他们要冒比平时大得多的风险。在没有人为他们分担额外风险的时候,涨价就成了不二选择(真正甘愿无私奉献的毕竟是极少数)——的哥们也基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高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同样没有选择的余地。虽然网友抱怨“很多私家车主自发前往接旅客,但机场高速收费站雨水已经淹没半个轮胎,车辆大排长龙,停在那儿随时都有熄火的危险,可是他们仍在一丝不苟地收费”,但未接到上级通知,他们敢擅自不收费吗?免费放行后一旦领导怪罪下来,他们赔得起吗?
其实这些情况,除却某些人的道德层次问题外,也深层次地反映出一些管理部门在应对天灾时的低效和滞后。管理部门要有应对危机的有效预案,特别是要尽力把突发危机产生的一些附加风险自己先扛起来。如此,才不会让这些额外风险摊在下面的各个环节,最终摊在公众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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