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城步7月25日讯(通讯员 王求明 唐杰)7月25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对吴旗、吴果、唐权(均为化名)涉嫌盗窃案依法批准逮捕。
吴旗,男,现年22岁;吴果,男,现年18岁;唐权,男,现年21岁。三人系城步茅坪镇人。
今年5月8日晚上,吴果因无钱上网,向好友吴旗、唐权提出一起去偷摩托车卖钱的想法,征得二人同意。随后,三人窜至城步儒林镇湘西南大市场,由吴果、唐权负责放哨,吴旗负责剪线偷车,将一辆价值4000元的三轮摩托车盗走。
5月21日凌晨1时许,吴旗等人听闻好友易某(14岁,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伯父杨某家停放了几辆新摩托车,便随同易某窜至城步茅坪镇莲荷村杨某家。经商量,由唐权负责放哨,易某翻墙进入屋内将门打开,吴旗、吴果二人随之进入屋内,将杨某家的两辆摩托车盗走,经鉴定价值共6300元。
案发后,吴旗等人被抓捕到案,吴果、唐权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虽然吴旗一直作无罪供述,但因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城步县检察院根据全案的证据情况,对其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稿源:红网]
[作者:唐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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