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25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贺某深夜携带刮胡刀片进入工地宿舍割蚊帐行窃,盗走他人数千元财物,被发现后用刀片伤人。7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贺某。
2012年7月10日凌晨2时许,贺某窜至株洲市天元区某工地宿舍,发现一房间未锁门,便想进去偷东西,由于担心穿鞋进房内有响声会惊醒房内的人而被发现,就脱掉鞋进去,用随身携带的刮胡刀片将民工易某、郭某、陈某等人的蚊帐依次划开后,将他们3台手机和238元现金盗走。
贺某得手后准备离开时,被易某工友朱某、熊某发现,朱某、熊某二人一边喊“快点起来,有小偷来了”,一边合力将贺某抓住,贺某在试图挣脱朱某、熊某控制的时候进行反抗,并用刀片将朱某的左手手腕割伤,将熊某右大腿内侧割成一道长约20cm的伤口。随后,贺某被闻讯赶来的民工抓住,并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稿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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