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7月18日,在鄂尔多斯东街的发展小区,物业公司强行铲除了部分业主种在自家院子里的菜。这惹来种菜业主的不满,认为这种做法太霸道。他们称,如果是在公共绿地上种菜,物业公司拔了也认了,可是绿地是业主自己家的,是当初买房时送的。但物业公司经理说,那些业主种菜的地方是公共绿地。他们多次劝阻过和发过通知,但是业主不理会。业委会就此发了一份通知,要求相关业主自行铲除蔬菜,但是部分业主仍然不听。业委会于是委托物业拔掉了菜。
一直以来,小区公地私占现象难以治理。《北方新报》屡屡报道过此类新闻,业主强势而无德,物业劝说未果束手无策,仿佛已经成了定势。发展小区倒是雷厉果断,让人刮目相看。但与那些侵占绿地证据确凿的事件相比,这里的涉事业主喊冤声连连,说绿地是买房时送的,本来就属自家。这样一来,物业倒有侵权之嫌了。孰是孰非,关键在于种菜的绿地到底归谁,这需要定性。不知道在业主的房产证上反映出来没有,如果清晰地标明,自然业委会和物业做得太过分了;如果没有标明也无碍,把开发商找来做证明,证实当初确实将这块地方许与业主。光打嘴仗没有证据,旁人难以信服啊。
我们支持物业清除侵占公共绿地的“菜园”,也希望业主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就看谁的理由和证据更充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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