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 2012年2月27日,张妙的父母和孩子一起将药家鑫父母起诉至西安市新城区法院, 要求支付药家鑫遗赠款20万元。在持续半年后,该案原告于7月21日提出撤诉,放弃对药家鑫遗赠款的支付要求。
7月26日下午,被告药家鑫父母的两名代理人路钢和马延明接法院通知,来到新城区法院,被告知原告王思宇(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之女)、张平选、刘小欠(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父母)与被告药家鑫父母的遗赠纠纷一案中,已于2012年7月21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2月7日,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家属通过代理人张显在网上发布公告,表示愿意接受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在案件审理期间赠与的20万元。2月8日上午11时,张妙的家属及张显等人到达药家楼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最终以闹剧收场。
2月27日,张平选、刘小欠及王思宇3人,以原告的名义向新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药庆卫夫妻支付药家鑫的遗赠款20万元。在起诉状中,列举了药庆卫所发的4条相关微博,他们认为“微博至今一直保留,并表明药家鑫遗嘱中有遗赠内容,该遗赠内容具体明确:遗赠数额20万元,受遗赠人为张平选、刘小欠、王思宇。随时可以接受遗赠。该遗赠无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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