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挪用一个亿、受贿2510万(其中250万未遂),这样一个天文数字背后的始作俑者,仅仅是一个街道的原党工委书记,一个副处级干部。
前日下午,佛山中院对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佛山名镇管委会原主任郑年胜的腐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郑年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开口就要1200万
2011年2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郑年胜,向广东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斌分三次收取共计900万元好处费。
2011年6月,郑年胜使刘铁兵获得3000万元资金的使用权,刘铁兵许诺支付郑410万元好处费,并先后汇给他160万元。
据证人证言,郑年胜每次都是主动索贿,“胃口”还大得惊人。2005年,时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的郑年胜,使郑×茂顺利得到陈村镇庄头村800余亩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后收取1200万好处费。
挪用亿元谋取非法利益
2011年3月,佛山名镇功能区管委会(简称管委会)与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沿海公司)签订佛山名镇“三旧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沿海公司预付3亿元人民币用于征地动迁安置等工作,该款支付至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共管账户由双方共管。
同年5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的郑年胜与时任沿海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的刘铁兵(另案处理)合谋,决定将上述共管账户中专项用于征地动迁安置等工作的1亿元人民币资金挪作他用,谋取非法利益。
坐拥7处房产300万养情妇
在检察机关提供的扣押清单中,包括了郑年胜的7处房产,在佛山的共有6处,分别位于顺德区大良鸿图新村、北滘碧桂园水云居、北滘碧桂园鸣翠谷、北滘美的海岸花园海星居、陈村碧桂花城、禅城区深华路9号2区17座。在顺德的5处房产,均是当地数一数二的高档楼盘。
因为郑年胜在成都包养了情人唐某书。唐某书称,2007年8月,她在成都某大酒店做客服接待的时候认识了郑年胜,两人慢慢发展成情人关系。“郑年胜曾给我大约300多万元,我用这些钱买了房子和车。”唐某书说。此外,郑年胜平时每个月给她8000~10000元的生活费。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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