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巨大争议的药家鑫案并没有随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而停息,2012年2月27日,张妙的父母和孩子一起将药家鑫父母起诉至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要求支付药家鑫遗赠款20万元。在持续近半年后,该案原告于7月21日提出撤诉,放弃对药家鑫遗赠款的支付要求。
7月26日下午,被告药家鑫父母的两名代理人路钢和马延明接法院通知,来到新城区法院,被告知原告王思宇(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之女)、张平选、刘小欠(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父母)与被告药家鑫父母的遗赠纠纷一案,已于2012年7月21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例受理费用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负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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