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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点20分,无为县陡沟镇“1·08”杀人抛尸案,在无为县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姚华平提起公诉。
夜间回家女子失踪公诉人指控,2011年12月8日下午,汪燕(化名)应朋友之约来到无为一家饭店吃饭,第二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姚华平驾车在城内载客,当行驶至无为宾馆附近时,被害人汪燕乘坐该车要求前往巢湖,途中,两人为车费发生纠纷,姚华平遂用胳膊勒住受害人颈部,用手捂住其嘴巴,至汪燕窒息死亡。第二天,姚将汪燕的尸体装入一蛇皮袋中,用电线捆绑驾车将尸体运至陡沟镇水利排灌站附近,在尸体上捆绑石头后,抛尸于外河闸塘内。
排灌站外河惊现女尸2012年1月8日13时许,汪燕尸体被发现。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工作。专案组经过大量摸排工作,无城镇姚华平进入警方视线。2012年2月8日晚10点左右,姚华平被抓获。随后,办案民警在其家里搜查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等重要物证。
被告狡辩称受到女方威胁杀人被告姚华平,今年35岁,无为县白茆镇人,现居无为县县城,姚某从事非法出租车营运。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对公诉人的指控没有异议,对于杀人动机,姚华平狡辩说,当晚,他带上受害人汪燕后,车行驶至金塔路与巢无路交岔口时,汪燕称没有钱,要和他发生关系。事毕,汪燕威胁他要1000元,不然找人打他,他是受到威胁后,将其掐死的。至于为何将尸体放入后备箱,姚华平说,他看到汪燕昏迷后,将她抱进后备箱,觉得空气好。如此狡辩,让受害人的父亲忍不住站了起来痛骂。
庭审中,因音响设备条件有限,庭审大多话语无法听清,60多位旁听者集体退庭。“天又这么热,说好9点开庭,拖到10点多开庭,整个开庭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们只好退庭。”
当天中午12时左右,庭审结束,当庭没有宣判。(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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