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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LV合肥维权系列案件正式开庭审理,第一被告是太阳城商场的一名90后商户董某,LV称他侵犯商标权,索赔50万元。与此同时,太阳城百货公司及其物业管理公司也分别作为第二、第三被告,走上了法庭。
据了解,去年11月8日,太阳城新世界三楼的商户董某以380元的价格售出一个假冒LV注册商标的钱包。让董某没有想到的是,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并非普通人士,而是LV的维权代理人,专门在合肥开展维权行动。
今年2月7日,LV公司向安徽太阳城百货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商场内众多商户存在售假行为,要求其采取措施,并在市场内开展大检查,彻底查处其他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商品的商户,保证市场内不再存在任何形式侵犯LV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昨天的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争辩得非常激烈。
原告方LV的代表指出,第二和第三被告在接到LV的律师函后作了回复,并让出售侵权LV商品的商铺作了书面保证书,因此,他们认为,第二和第三被告有市场管理的职责,但是没有行使管理市场的职责,导致LV品牌被侵权。
同时,他们还举出相关证据,今年3月1日,LV公司的维权代理人再次以580元的价格从第一被告董某的店铺购买到假冒LV注册商标的男包一个。
针对对方的指控,被告董某的律师则表示,虽然原告在董某的店铺里两次买到“LV”的产品,但是董某的侵权行为是个别的,偶然的,并没有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被告要求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缺乏依据。
第三被告则认为,自己只是为商户提供了物业服务,并没有管理的义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采访中,记者了解到,LV其实在全国都打响了维权之战,合肥只是其中一个维权战场。(陈秋伊、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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