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欢欢 通讯员 张建忠 王保潼
东方今报焦作讯当下,信用卡风行,但信用卡仅仅是为了方便生活,而非无限提款机。信用卡好用,但千万不可“滥”用啊!恶意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焦作沁阳市一农民携带三张信用卡在广东陆丰、海南海口等地消费、套现了共计16000元,逾期不还。7月24日,该案经焦作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沁阳市法院以被告人袁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2009年2月,家住沁阳市怀庆办事处北门街的袁某在沁阳市第一中学承包了一个餐厅做生意,由于生意不好,没钱进货,他分别在中国银行沁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沁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三家银行各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同年6月,由于餐厅经营不善倒闭,袁某就携带三张信用卡到广东陆丰、海南海口等地打工。但袁某是个“月光族”,挣到的工资全被花掉不说,手头没钱的时候他就用这三张信用卡消费、套现,金额共计16000元。发卡银行多次催促还款,但按照原始填写信息却无法找到本人,至案发前袁某的透支款仍未还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款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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