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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开工保障性住房25.97万套,开工率居全国第五位。预计今年全省新开工将超过30万套,竣工超过16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计划。与此同时,成都建立的“三进”模式,作为全省保障房小区管理与服务的“典型经验”将在全省推广。
保障房今年预计新开工建设30万套
年内还将竣工超过16万套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5.97万套,达到国家下达计划的92.75%,开工率居全国第五位,同比2011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竣工5.53万套,竣工量同比增长38%;完成投资228.1亿元,同比增长52%。预计今年全省新开工将超过30万套,竣工超过16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计划。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年提前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省以建立“符合省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为目标,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约125万套,其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9万套,改造棚户区约46万户。不仅如此,“十二五”开局以来, 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持续加大。一年半的时间里,全省共新开工65万套保障性住房,竣工21.7万套。其中2011年开工39.18万套,是国家下达计划的111.17%;竣工16.2万套,是国家下达任务的108%。
全省保障房安居工程重质量
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保障房不仅要建得快,更要建得好。据了解,我省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住房保障工作的第一位,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统一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确保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放心工程。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全省正在建设的保障房,去年共对1440多个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检,共发出1500多份整改通知书,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可控,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在房屋建筑质量管理现有制度基础上,我省进一步强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管。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建设厅首先严把规划选址关,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选址上,做到避让地震断裂带,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行洪泄洪通道,避让废气污染源等不宜人居住的场所等“四个避让”。在此基础上,严把建筑材料关;严把设计施工监理关,严把竣工验收关。据了解,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部进行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责令整改,确保户户质量过关。凡未进行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竣工备案,不得办理房屋产权。
我省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下一步将逐步向乡镇延伸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加快构建保障性住房体系。全面深化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不断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并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目前已初步形成由廉租住房为基础,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导,以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补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在这个保障体系中,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中偏下收入居民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种住房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相应的政府保障和支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为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60%,住房困难面积控制标准为13平方米左右。针对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进行保障,租金水平较低,特困家庭可享受免租金;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成本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偏下收入家庭可以低于市场租金20%—40%的标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低于商品住房15%—20%左右的价格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城市新就业职工、在城市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据悉,目前我省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并逐步向乡镇发展。无缝衔接、梯度保障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成都“三进”模式成典型经验
下一步将深化完善在全省推行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保障房小区的后期管理与服务是通报的一项内容之一,而成都试点推行的公共服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三进”保障房小区的做法,成为“典型经验”,下一步将深化完善并在全省推行。
据了解,我省在保障房小区的管理与服务上,着力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品质,加强小区管理服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居住负担,努力使入住群众生活方便、享受到应有的社会公共服务,住得安心、住得舒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的保障房小区都是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合理选址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优先完善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市场、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住房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同步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及时入住,方便群众生活。
而在探索保障房小区属地化、社区化管理方面,全省目前在将在借鉴成都“三进”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基层政府、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物业服务机构、入住群众共同参与、多方协力、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让困难群众同其他群众一样都能享受到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
本报记者 李凌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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