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李飞飞 实习生 弓敏)今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其中,决定任命刘杰为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决定免去杨司的山西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会议任命石治文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陈强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杨艾礼、高凤鸣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双喜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路勇志、周有声、段兴金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陈曲波、魏福臣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霍永宁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林为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此外,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1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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