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国明确见义勇为死亡人员抚恤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7日04:5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记者王亦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入学、就业、住房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明确了见义勇为死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

  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表示,目前国家层面没有针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专门法规政策,涉及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主要有《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公民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情节符合上述政策中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抚恤、补助。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政策,则无法享受相应待遇。实践中,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政策措施不统一、补偿标准不明晰、保护措施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统一明确见义勇为死亡人员抚恤及补助标准是《意见》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意见》明确,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在对见义勇为人员基本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护方面,《意见》提出了比较完善的保护措施。

  在医疗方面,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优先救治。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在入学教育方面,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

  在住房方面,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分享到:

 
  • 新闻北京特大暴雨灾害已致77人遇难
  • 体育肖天:担心集体球项目 易建联任中国旗手
  • 娱乐暮光女承认偷腥 发声明求男友罗伯特原谅
  • 财经社保十二五规划只字未提公务员养老改革
  • 科技联通称WiFi上网终端不设限
  • 博客实拍天津暴雨(图) 天使妈妈救助传旺声明
  • 读书文史观天下:揭秘中越两次南海大对决
  • 教育调查称69%大学毕业生起薪不到2千元
  • 育儿儿童家具新国标8月起实施 微博关注
  • 健康暴雨洪水健康手册 教你吃对橄榄油
  • 女性舒淇冯德伦告吹 爱情一再输给“前科”
  • 尚品解密酒中王者之奢侈香槟 私人飞机不是梦
  • 星座测试爱情致命软肋 12星座辞职榜
  • 收藏海南黄花梨遭疯狂盗伐和高价收购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