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场特大暴雨,目前死亡人数已经上升为77人,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也冲刷出官民众生相。在这场大雨中,我们看到了公民精神的旺盛生长,也看到了“城市良心”的残缺不全;看到了民众的守望相助,也看到了某些商家的自私自利、某些官员政府职能机构偷懒渎职;看到了人性的温暖,也领略到了制度的冰冷和僵硬。
公共治理离不开制度,它是文明演进的结果,是社会的原则和底线。在制度的框架内,社会管理才能有轨道可循,公共生活才会有规则可言。但制度,并不是铁板一块,不能缺乏人性考量和公共诉求,更不能在权力和民众间,变幻不同的面孔。
此次北京雨灾,制度就向民众展示了它的“变脸”绝活,其在权力与民众之间的切换自如,让人叹为观止。
对于民众,制度执行的相关机构还是很讲原则的:比如说,尽管暴雨围城,积水淹没道路,但面对民众自发组织的救援车队,机场高速的收费站依然屹立在雨中,尽职尽力地收费;比如说,尽管车辆停放非停车的位置是出于暴雨的特殊情况,协管们依旧大早起来贴条罚款;比如说,尽管政府号召无论是否北京户籍皆可捐款,却拒绝对一个在暴雨中主动参与救援、在北京务工二十年的外地公民提供救援物资;比如说……
制度在这些事上表现出来的原则和坚守,让人心生寒意,甚至让人怀疑是否具有人性。但在暴雨过后,制度却让你感受到别样的温暖和体贴:比如这次暴雨中暴露出来的城市排水功能缺陷,按照制度,决策者和规划者也应该追责吧;比如这次暴雨预警滞后、政府部门反应迟缓,按照问责制度,应该尽快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人员和职能机构进行问责吧;比如民众热切关注的一些真相,根据信息公开的制度,理应是主动公开、实时更新的;比如……
同样是制度,面对的群体不同,出现的面孔也截然不同甚至相反,这让人不解,更是不满。很显然,制度在这场雨灾中的表现是错位的。面对灾害,按照常理制度是必须腾出人性的空间的,但是我们看不见;面对权力失职,制度应该严苛的,我们也看不见。制度,是为保障权利、制约权力、实现公平而存在,但面对这变幻莫测的、错位的制度面孔,民众又凭什么相信制度能够带来这一切?
北京雨灾中制度表现出来的两张面孔,绝不是孤例,恰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制度困局。如果制度能够尊重人性、坚守公平,雨灾过后,又何至于再次引发民意的洪流呢。
制度,在人性呼唤面前表现出它的柔性,在弊病和失职者面前坚守它的刚性。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让人感到温暖,才能避免姑息,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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