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晓薇)昨天下午,市委召开全市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发布了全面推动实施党代表任期制的“1+6”文件,加上之前已陆续出台的6个单项文件,至此,我市以“1+12”的制度文件,对党代表的权利职责、履职活动、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初步形成党代表任期制的制度体系。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戴北方主持。
“1+12”文件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为总制度,分12个方面的单项制度,具体包括:提案、提议、询问、质询、党代表工作室管理、党代表进社区、社情民意办理、代表编团分组、视察和调研、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参加民主评议、提案和提议督办。
王荣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市党代表要认真落实好“1+12”制度文件,深入推进我市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他指出,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主体和对象都在党代表。党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将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质量,影响到我市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我市党代表任期制的各项制度,赋予了党代表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很多权利。各位市党代表要以强烈的代表意识和主人翁姿态,积极主动地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特别是要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议党议政的能力,增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各位党代表也必须严格执行“1+12”文件对代表活动提出的要求,正确对待代表权利,参加活动、发挥作用都要突出实效,不能流于“搞形式”、“走过场”。
市领导王京生、吕锐锋、陈应春、王小毛、张思平、蒋尊玉、李华楠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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