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胡慧敏
炎热夏季,常有人在戏水中不幸溺亡。南方某市统计,该市去年以来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有近4成属于溺亡。教育部日前针对有些地方同一天发生16名学生溺亡的事故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溺水事故致不少鲜活生命消逝,委实令人痛惜。切实加强溺水防范,无疑非常必要。但笔者发现,有些地方的防范却完全是放在“堵”上,如严禁学生到非正规游泳馆池之外的任何江河湖塘去游泳等。
这类“严禁”初衷虽好,但对有些孩子特别是农村孩子来说,却几乎断了他们戏水游泳的机会和念想。因为在现时的农村,很多地区十里八乡乃至方圆几十公里内,都没有一处正规的游泳馆池。笔者所在市150万人口,甭说是农村,就是在城区,也仅只一处游泳馆池。
防溺水不是“堵死”孩子们游泳,而是应创造条件引导孩子们安全游泳。毕竟,一味杜绝孩子们游泳,扼杀了孩子们的天性和童年乐趣,也让孩子们在炎热夏季,少了解热消暑的去处。
如何既防溺水事故又能满足人们的游泳需求?笔者以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多设安全游泳处。包括在乡镇亦应建设游泳馆池,或在现有的江河湖塘中选择宜泳的水域开辟游泳处,并配备和强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关了一扇门就应打开一扇窗。有堵无疏,终难堵得住。为孩子们提供一片安全游泳的胜地,才是履职尽责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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