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浦口区乌江镇农民付某患有肾病,2005年经过换肾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他便于2005年2月至今在浦口区参加医疗保险,后又参加浦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保险。据浦口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1年间,付某通过购买非法制造的浦口区中心医院就诊发票,在浦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共骗取基金6.983万元。事情败露后,付某承诺退赔,并已赔偿3万。浦口法院以诈骗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
浦口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在给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后,会协同医院定期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每一张报销掉的发票,在医院都能查到存根联。然而2011年10月,浦口区中心医院自查时却发现,一位姓付的病人有4笔2011年报销凭证在医院系统内查不到,存根联也找不到,追查到2010年,发现也有类似情况。跟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汇报后,两家单位报了案。
经查,付某是浦口区乌江镇农民,长期患有肾病。2004年左右,乌江镇实行新农合医疗保险,付某是第一批参保村民。2005年接受换肾手术后,因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付某又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了浦口区劳动局(现为浦口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付某久病,家中经济十分困难,渐渐的已经没有能力在医院买药。付某说,那段时间,手机经常收到代开发票的短信,他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了一位票贩子,打算做一些医院抬头的假发票,到新农合报销。
付某这种情况,在新农合能报销60%左右。2010年至2011年10月,他以每张150元的价格从票贩处购得8张假发票,均是高度仿真的“浦口区中心医院门诊费专用发票”,每张票面金额均是1万余元,总计10万元左右。他将这些发票分4次在浦口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报销,共计得款6.9万余元。
近日,浦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付某对用假发票骗取报销一事供认不讳,恳求法院念在他久病经济困难,且案发后积极赔偿,对他从轻处理。公诉机关也证实,付某与浦口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达成了赔偿协议,截至判决,已赔偿3万元。
浦口法院认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案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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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医保自付部分还可申请民政救助
记者了解到,付某同时参保了两项保险,一是在浦口人社部门办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种重复参保是违规的。2011年出台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已经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要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其本人应当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付某必须退出一项保险。
付某属于低保户,无论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都可以减免保费。事实上,2007年以来,付某一直都是免费参保新农合的。鉴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比新农合高(类似肾病这种大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在80%以上),付某完全可以选择退出新农合,单独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此外,记者还从市低保救助处了解到,低保户无论参保城镇医疗保险抑或农村医疗保险,在享受基金统筹报销之后,还可就自付部分向当地低保救助部门申请救助,救助金额为自付部分的5%,2万元封顶。扬子晚报记者陈珊珊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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