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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吕静/文、图
昨天上午,宝安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三打两建第一案”——沙井刀砍鸭贩案公开宣判,赵佐仁等4名被告因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一审判处7年6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被害人龙海群近90万元的损失。宝安法院同时对另外3起涉及“三打两建”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
案情回放
赵佐仁找表哥潘锦灿找人恐吓龙海群
梁荣财开车载赵和潘到羌下村光鸭屠宰场“踩点”
潘锦灿及其找来的梁尚华与潘明志、潘卓荣,乘坐梁荣财驾驶的小车到案发现场
潘锦灿持刀砍伤龙海群、梁尚华持钢管将龙的货车挡风玻璃砸碎、潘明志将柴油浇在车上的光鸭上毁掉光鸭、潘卓荣持砍刀负责接应
作案后,梁荣财驾车载4名同伙逃离现场
在2月23日市委工作会议上,王荣还详细宣读了媒体曝光的女鸭贩被砍成重伤的报道,称其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典型,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并表示:“这些案例,我们都是从媒体上发现的,我们监督部门并没有发现——也可能还有很多很多的现象,阻碍深圳发展,影响深圳正面形象,确实需要引起注意,防微杜渐!”
宝安检察院:
公开审查4疑犯认罪
6月4日下午,深圳开展“三打两建”以来发生的第一宗案件——女鸭贩被砍伤案在宝安区看守所公开审查,审查活动由宝安区检察院召集和组织,两名区人大代表、1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受害者丈夫李加杰、委托代理人陈律师,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以及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到场。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宝安检察院受理后,考虑到本案性质的特殊性和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根据相关规定,经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意,决定进行公开审查。
审查会上,4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发言,表示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愧疚,希望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被害者龙某的丈夫李加杰发言,表示对犯罪嫌疑人的残忍作案手法极为愤慨。自己的妻子被砍成重伤,现在整个家的担子都落到他身上,今后不知怎么生活下去。其代理律师表示,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一审:
4被告最高获刑14年
昨天法院判决过程中,宝安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佐仁、梁荣财、潘明志、潘卓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赵佐仁、梁荣财、潘明志、潘卓荣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此案中,被告人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直接针对被害人龙海群的上肢和下肢关节部位,导致被害人龙海群右桡神经深支断裂,右侧腓总神经断裂,右腕及右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赵佐仁、梁荣财、潘明志、潘卓荣除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名被告除分别被一审判处7年6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外,还连带赔偿龙海群人民币86.17万元,赔偿龙海群、李加杰人民币3.27万元,总计赔偿89.44万元。另据了解,本案还有2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昨天上午,宝安法院还对以周以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周以良、房东红等21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放:
为打击对手刀砍女鸭贩
被告人赵佐仁、梁荣财、潘明志、潘卓荣均为广东省新兴县人,赵佐仁现年28岁。宝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佐仁案发前在宝安区沙井街道上寮市场批发光鸭,与同在该市场批发光鸭的被害人龙海群、李加杰夫妇存在竞争关系。为打击竞争对手,赵佐仁于今年2月上旬找到其表哥潘锦灿找人恐吓龙海群。随后,赵佐仁让被告人梁荣财开车载他和潘锦灿一起到光明新区羌下村的光鸭屠宰场进行“踩点”,并转账2000元人民币给潘锦灿作为“好处费”。
2月19日凌晨,潘锦灿及其找来的犯罪嫌疑人梁尚华与被告人潘明志、潘卓荣乘坐梁荣财驾驶的小汽车到光明新区羌下村的光鸭屠宰场对面马路等候。见龙海群等人驾驶货车驶出屠宰场,梁荣财便驾车尾随其后。二车行至光明新区公明楼村龙大高速路口等红灯时,梁荣财将车停在超车道,潘锦灿、梁尚华、潘明志、潘卓荣4人冲下车。随后,潘锦灿持砍刀将坐在驾驶室的龙海群右腿和右臂砍伤,梁尚华持钢管将龙海群的货车挡风玻璃砸碎,潘明志将事先准备好的柴油浇在车上的光鸭上毁掉光鸭,潘卓荣则持砍刀负责接应。作案后,梁荣财驾车载其他4名同伙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龙海群右桡神经深支断裂,右侧腓总神经断裂,右腕及右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伤情为重伤(其中右腕损伤评定为五级伤残,右踝损伤评定为六级伤残)。被柴油毁坏的光鸭及车辆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3.27万元。
市委书记指示:
立即组织破案、严厉打击
此案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案发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表示:“市场上运鸭子,被砍手砍脚,你说市场混乱到什么程度?如果这个情况是真实的,请你们立即组织人马破案、严厉打击、公布于众!”市委副书记王穗明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判决
结果
被告人赵佐仁
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总和刑期15年,
决定执行14年。
被告人梁荣财
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总和刑期9年,
决定执行8年。
被告人潘明志
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总和刑期9年,
决定执行8年。
被告人潘卓荣
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
总和刑期有期徒刑8年,
决定执行7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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